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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招生


考試方式

考試入學方式資格為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考試項目:
一、審查(40%):
 1. 大學歷年成績單
 2. 自傳
 3. 推薦函二封【依本校報名系統(推薦函作業)操作】
 4.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著作或文件
二、口試(60%)
 審查成績通過者,始通知口試。
招生名額 7名
備 註 適用114學年起一般招生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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